請問各位有申請過化妝品廣字號的達人,可以告訴我廣字號要如何詳細申請,我看了文字說明還是不太懂ㄟ,可以詳細一點告訴我嗎,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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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一般化粧品或是藥物化粧品,廣告都是一樣要申請的唷~!否則會被處五萬元以下罰鍰。凡刊登於網路、報紙、廣播、電視媒體等廣告均需申請衛生署廣告字號。一般化粧品僅刊登產品資訊(名稱、價格、廠商地址、電話等不宣稱效能及廣告性質之資料者),得不視為廣告不必申請。



化粧品廣告申請Q&A



Q1:化粧品廣告之申請應準備那些資料?

A1:

(1) 化粧品廣告申請核定表一式三份

(2) 化粧品許可證影本一份

(3) 外盒包裝、仿單(說明書)、標籤(貼紙) 等影本各一份

(4) 新申請應繳納廣告審查費三千四百元;申請展延則應繳納一千元(請以郵政匯票交寄)



Q2:化粧品之定義為何?

A2: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所定義之化粧品,係指施於人體外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修飾容貌之物品;其範圍及種類,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化粧品種類表請參考:

http://www.doh.gov.tw/ufile/doc/80[1].8.7第963940號公告化妝品種類表.tif



Q3:一般化粧品與含藥化粧品該如何認定?

A3:查化粧品倘含衛生署公告之含藥化粧品基準之成分者(如染髮劑、燙髮劑、防曬劑等)(通稱含藥化粧品)應向衛生署署辦理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至於未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化粧品(通稱一般化粧品),則無須申請備查,惟其標示仍應按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標示「廠名、地址、品名、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輸入者,並應載明輸入廠商之名稱、地址」等事項,且不得宣稱療效,



【然一般化粧品與含藥化粧品之廣告仍應向直轄市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始得刊登。】



Q4:化粧品廣告是否均應申請?

A4:

(1) 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2項規定,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機構繳驗核准之證明文件,故無論是一般或含藥化粧品廣告均應至本署申請,如廠商於台北市、高雄市,仍請逕向當地衛生局申請廣告。

(2) 一般化粧品僅刊登產品資訊(名稱、價格、廠商地址、電話等不宣稱效能及廣告性質之資料者),得不視為廣告。



Q5:化粧品廣告申請資格有無規定?

A5:

(1) 含藥化粧品:廣告之申請應由許可證持有者為之。

(2) 一般化粧品:除輸入商、製造商外,代理商及經銷商亦可申請,惟申請者應自負登載、宣播廣告之責。代理商及經銷商申請廣告時應附上契約影本,以茲証明。若一則廣告案有數種不同廠商之產品,則應分別申請。



Q6:化粧品廣告申請須附上所有化粧品嗎?

A6:化粧品廣告申請不須附上化粧品實物,只需備齊市售品外盒、仿單、標籤影本,其中仿單係指產品使用說明書,如包裝時說明直接印在上面時,則附上外盒影本即可,其文字應注意清晰。



Q7:化粧品廣告件數如何認定?

A7:

(1) 廣告件數之認定是以廣告版面計算(如刊登在報紙或雜誌的版面,不計產品,一個版面算一件),而非單項產品標示之審核,其件數以廣告類型判定,平面廣告如為數種產品單一版面,則以一件計;電視廣播則以連續播放畫面或文稿之內容為一件,且應註明秒數。

(2) 電視購物頻道及節目性廣告應提出節目中關於產品介紹部分之分鏡圖及旁白腳本。



Q8:網路廣告件數如何認定?

A8:連結網頁數十五頁以下(包含超連結頁面)、含廣告產品十件以下者,得以一申請案計,超出其中任一條件得以另案計算。

有關化粧品網路廣告處理原則:http://www.doh.gov.tw/cht/content.aspx?class_no=2&now_fod_list_no=155&array_fod_list_no=2&level_no=2&doc_no=23220



Q9:化粧品廣告有那些詞句為誇大或宣稱?

A9:含藥化粧品廣告應不得超出本署核准之效能範圍,至一般化粧品則不得宣稱療效及誇大,有關不適用詞句,可參考藥物、化粧品廣告法令解釋彙編

http://www.doh.gov.tw/ufile/doc/藥物、化粧品廣告管理有關法令_031231.doc



Q10:書頁式廣告DM之廣告件數認定標準為何?

A10:裝訂為書頁式廣告DM,其書頁在十五頁以下,廣告產品在十件以下者,得以一件計。



其餘有關於化妝品廣告可參考衛生署化妝品廣告專區:

http://www.doh.gov.tw/cht/content.aspx?class_no=2&now_fod_list_no=4079&array_fod_list_no=&level_no=1&doc_no=23262&show=



不知道您對哪些文字有疑問呢?若還有疑問的話希望我可以幫的上忙。

或是您可以直接打電話到衛生署會比較快唷~!

衛生署:(02)2321-0151



參考資料
衛生署&化粧品廠工作經驗